医院地址: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矿院街水塔路16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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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溪市金山医院
尊敬的参保病员您好:
为了让你明明白白治病、出院后顺利报销住院费用,住院期间请您注意以下事宜:
一、就诊、住院前请您认真核实持有医疗证件(合作医疗证、医疗保险证或社保卡)是否与自己相符,如有不符,立即到医疗证件经办部门纠正,以免影响医疗费用报销。
二、市医保处规定,每位参保人员只允许参加一个险种报销,如果您参加了多个险种,请您选择一个报销比例最大的险种报告医务人员。
三、到达病区护士站,请将您的门诊病历和医疗证件(合作医疗证、医疗保险证或社保卡)一起交给护士站医务人员保存,主治医师将持证件为您办理有关登记手续。出院时医生、护士会将门诊病历和医疗证件一起归还给您。如果未随身携带医疗证件,请你在48小时(外伤病员24小时)内,将证件交给护士站医务人员。
四、您在住院期间,享有医疗费用知情、签字权。医务人员会多次向您告知有关事宜并请签字。如经治医师为您使用报销范围外药品、诊疗项目:《药品目录》中乙类药品自付比例在30%以上的和《诊疗项目及服务设施目录》中超过最高支付限额的医用材料时,会事先征求您的同意,并签订《自费、部分自费项目协议书》。
五、市医疗保险结算程序一旦确认出院,即自行冻结账目,医药费用即不能再记入。因此,当您接到出院通知,请于当日持医疗证件到住院结算处相应结算窗口结算,结算后请务必签字确认,并告知联系电话。